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闽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2年,主要负责全校的校产管理、仪器设备管理、采购管理等工作,下设综合科、校产管理科、设备管理科、采购管理科、采购论证科。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房屋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相关统计报表、报告汇总上报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科的日常管理,包括文件归档、公文处理、人事管理、安全检查、财务报账及印章管理等工作。
2.负责管理供处内使用的期刊报刊,负责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领用、保管、维护等工作。
3.协助处领导检查、督促处内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起草全处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
5.负责部门网站建设,协助做好部门各类信息系统的建设。
6.协调相关部处及处内各科室之间的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房屋、土地的管理。
2.负责做好行政办公用房的调配。
3.负责学校公房的调配、管理及日常巡查等工作。
4.负责根据学校规定办理教职员工住房证明。
5.负责校产科仓库管理工作。
6.负责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对接上级管理部门上报相关工作数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设备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登记、查询、清理、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校各类固定资产的一级帐、资产卡管理。
2.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调配、盘点、工作,做好分户、分类账,明确资产的分类和编码。
3.负责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做好年度资产清查、核对等工作,保证账、卡、物相符。
4.负责固定资产校级验收、入账、调拨领用、报损报废和工作。
5.参与学校无形资产管理。
6.会同财务处编制学校资产采购购置预算。
7.负责国资年报及各类资产统计信息编制上报工作。
8.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采购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草拟校内采购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2.负责根据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受理校内采购审批手续。
3.负责网上超市采购项目的审批表及计划下达。
4.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的委托工作,组织审核确认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作为监督人参与开标、评标、确认采购结果,并将采购结果移送采购论证科签订合同。
5.负责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及使用单位做好有关采购问题质疑与投诉的处理。
6.负责校内自行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7.负责学校招投标信息网的管理。
8.负责采购工作的咨询及业务培训。
9.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与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采购数据的统计及采购档案的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论证科工作职责:
1.负责草拟校内采购论证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2.负责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审核采购项目的采购要求书。
3.负责组织集中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一来源论证、进口产品论证、采购方式变更论证等论证工作。
4.负责采购论证工作的咨询及业务培训。
5.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处理合同变更、解除事项。
6.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7.负责对接漳州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手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