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作者: 时间:2026-03-09 点击数:

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专项调研,为学校提供决策参考;

2.协调组织重大专项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

3.牵头组织、协调、统筹做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职能部门专项规划、学院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编制以及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检查、评估和总结等工作;

4.负责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顶层设计工作,落实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学科建设规划编制、学科结构调整与布局,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分解与监控;

6.负责学校博士学位授予点、硕士学位授予点建设,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培育建设以及学科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上报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及公有房产的一级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土地资产及土地红线管理,负责学校行政办公用房及周转房的调配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账、资产处置、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及登记年检和相关统计报表等基础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无偿划转(调拨、调配)、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工作;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对校内二级单位的业务指导与培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闽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网站设计与维护:闽南师范大学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